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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华:创建独具特色采购管理模式 推进政采标准化建设

时间:17-03-24    

集采机构发展历程经过了比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更长的时间、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在全流程电子化、网上交易积累了非常多的经验,在2017中国公共采购趋势高峰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代表和大家分享了关于内控管理和标准化建设等相关做法。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副巡视员杨建华


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面对3800多个采购单位服务对象,近年来在财政支持和指导下探索出一条符合国税系统特点的采购管理和工作模式。


推进标准化建设  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税务总局注重制度建设,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国税系统依据制订了采购办法,国税总局机关采购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规范等基础管理制度。搭建了制度框架,公司按照专业化管理思路,制订了政府采购和标准管理,供货和电子管理,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和一系列专家为国税系统采购提供了有力指导,推动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制订采购规范,实行流程标准化,为解决规章制度不系统、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编制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依据,按照六种法律采购方式进行分类,将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以采购流程化形式进行全方位站下。为每一种采购方式分别制订了工作规范、流程图和范围。


对应政采新政策   重新规范工作  


一是通过大采购理念增加了政府采购预算需求、计划等前期工作内容,以及合同立约、档案等后续的工作内容。更加注重源头管理和评价,推动了政府采购管理链条的前沿和后续。


第二突出法制化,2016年以来出台的政府内控管理、信用查询、采购需求和验收等规定吸收进来,推进政府采购系统在国税的落实。


第三推进标准化,涉及到各类公告、采购文件、评审表格,采购合同进行规范,形成四大类、相关文书表格80多个,囊括了日常涉及到的各类采购文书,通过采购文书标准化推动工作规范化,也能够将基层采购人员从烦琐文书当中解救出来,切实增加效率。


实施多项举措  加强内控管理  


建立制度是基础,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税务总局采购中心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绳,全面梳理从编制预算和计划到签订合同、付款流程分析关键环节的风险情况,突出内控机制建设和导向,按照财政部印发的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制订了国税系统内部管理制度和税务系统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流程指引。


规定了政府采购的内控目标、原则和内容,对采购环节、重要风险点进行明确。


通过集体决策与分工制,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制度是保障。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实行采购部门、采购工作组、采购领导小组三位一体的领导机制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所有采购项目由采购中心牵头,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门、监督部门组成工作组共同监督研究,形成一致意见以后再报审定,各部门密切配合互相制约,建立了制约有效的采购机制,通过内部实现了三个分离,编制招标文件与组织评标处室分离,专家出具人员与采购人员分离,形成了良好的效果。


实施过程控制与检查考核控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日常管理是重要抓手,针对工作特点和国税系统采购工作实际,税务总局把加强环节控制和检查考核作为深化内控两个有效抓手,推进管理和深化,强化流程管理和控制,确保规范的基础上每年选举部分省市进行采购专项检查,对对应政府采购项目是否全部实施,应公开招标是否公开、应咨询程序的是否咨询到位进行重点检查。


实施电子监管和内控培养。国家税务总局利用网络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在2015年开发了税务总局平台,实现网上操作,所有干部可以登陆采购平台,了解采购项目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提高了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