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按照国办发〔2015〕63号、国发〔2016〕55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国家关于“放管服”改革等有关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一站式”交易平台建设,在市区两级实行“一张网、一个系统、一个场所、一套规则、一体化信息公开和共享”,比国家和省要求提前半年基本实现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市统一交易平台的整合优势正在不断提升,建设成果日益显现。全年市本级预计完成各类交易项目约3800个,实现交易金额约610亿元,节省财政资金50亿元,国有资产和土地增值11亿元。
大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公管办主任 李开龙
设立“一委一办一中心多监督”的管理框架
大连市自2011年起,以省“五大系统”建设为契机,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改革和交易平台建设工作,设置了“一委一办一中心多监督”的体制架构,市公管委作为领导机构,成立于2011年,由市长担任主任;市公管办作为管理机构,成立于2012年,履行市公管委常设办事机构职能,与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市公管办内设交易协调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交易监管处,共10个行政编制。市财政、国土、建委、国资委等行政监督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交易监督执法。
搭建高标准的物理服务平台
大连市用时两年半完成市公共行政服务大楼工程建设。新投入使用的大楼共十五层,总建筑规模13.6万平方米,场所设施资源能够满足未来十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展的需要。其中,五楼为开标区,设有开标室和综合交易大厅12个,商务谈判室、电子竞价室及答疑室23间,受理窗口36个;七楼为评标区,设有评标室及样品展示室52间;十二、十三层各设有一个隔夜评标区,共有评标室、专家餐厅、专家休息室等28间。大楼规划为双1500兆的互联网宽带,现场10余块大型屏幕、LED彩屏及自助查询机实时显示当日开标项目情况和场所信息,评标区门禁系统实行身份权限控制,在交易区内实行行为管理,定期形成考核数据推送信用平台。
打造“一站式”交易服务平台
组织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四个交易部门于2015年8月集中进驻新大楼,实行统一交易平台,集中开展交易;全市港口水运工程、水务工程、道路交通等项目同期进入平台交易;医疗器械与医用耗材、林权、城建户外广告等项目也将逐步纳入全市统一平台交易。为实现“一站式”服务、方便社会,还协调市建委招标处、市财政局政采监管处等行政监督部门及省市专家库抽取、数字认证办理等业务同步进驻平台,各方协同配合,以“服务+监管”的闭合链条方式提升平台服务水平。区市县方面,出台大政办发﹝2016﹞86号文件,设立四个市级平台分支机构,其交易业务接受市公管办统一指导、监督和考核,交易监管由行政职能部门依法履行。
探索政银合作模式建设电子化交易平台
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在平台建设资金上,市公管办采取政银合作方式,由经过公开招标、服务于公共资源交易的两家银行出资,快速建成统一电子交易平台并负责系统的升级和维护。在平台架构和功能上,大连市交易平台由项目交易子平台、公共服务子平台和监督管理子平台三部分组成,可实现对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的保证金收退业务通过虚拟账户管理,具备发布公告、报名、保证金收退、上传标书(报价)、抽取专家、开标(竞价)、评标评审、交易结果公示等全流程网上交易功能,亦可承接公车拍卖与网络电子竞价、医疗器械采购、PPP项目招标等新业务。平台建设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目前已完成与国家、省平台的对接。
构建“制度+科技”的全方位监管体系
一方面,制定实施2016版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大政办发〔2016〕134号)以及市交易平台评标区管理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守则、监督管理人员工作纪律等规章制度,编制更加严密的制度防护体系。另一方面,在专家抽取、场地预约等重点环节上能实现电子化的,一律取消人员参与。在实现交易现场全方位音频、视频电子监管基础上,交易平台的监管子系统能够涵盖交易监管、综合监察、数据分析和其他行政监督功能,成为监督交易活动的有效载体。组织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自律与保守秘密承诺书,建立同岗双人监督等防范机制,杜绝现场交易各环节的风险和隐患。
从需求出发,推动平台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根据各专业特性梳理并固化了购买类业务和出让类业务两种基本交易流程。采用网络电子化、集中归并等手段开展流程优化再造,理顺了二次报价、CA锁办理、样品展示等环节操作,方便广大办事人。二是完善交易平台的数据统计分析模块,运用大数据综合处理优势,编制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析报告,反映全市经济运行状况,辅助政府决策。三是开放融资渠道,交易系统相关数据按权限向金融机构开放,支持中标且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在最短时间获得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