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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采中心关于2017-2018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项目承诺入围通知

时间:17-03-24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7-2018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承诺入围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受浙江省财政厅委托,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2017-2018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本次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共分两个标项,标项一:综合型电商企业;标项二:专业型电商企业。将采用注册承诺入围方式进行,承诺入围供应商基本条件和入围原则详见本通知。


二、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知


(一)项目编号:ZZCG2016H-CN-001

(二)项目名称:2017-2018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

(三)采购内容:

第一类:办公家具;

第二类:办公设备;

第三类:办公用品;

第四类:灯具商品;

第五类:日用百货;

第六类:生活电器;

第七类:食品饮料;

第八类:数码设备;

第九类:体育用品;

第十类: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类:住宅家具;

第十二类:机电设备;

第十三类:教学科研;

第十四类:五金工具;


采购目录详见政采云网上交易平台,采购单位采购上述目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商品,可通过网上超市采购:


1、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商品;

2、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如按规定经网上协议采购或在线询价后,拟成交价格高于网超价格的商品。


(四)承诺入围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成立履行本项目的各项规定;

(二)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供应商可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new)进行注册,并注册流程将书面资料提交集中采购机构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复核备案;

(三)供应商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标项一:


1、要求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的网上交易平台(网店),并具有完善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与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系统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

2、拥有实体卖场的展示或仓储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含);

3、经营政采云平台所展示的各类商品种类不少于6类,每个种类商品数不少于1000个,经营商品总数不少于10000个:

4、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


标项二:


1、要求拥有独立的向社会公开进行交易的网上交易平台(网店),并具有完善商品交易结算信息系统及ERP进销存控制系统(至少应包括仓储收发及后台管理系统等),能与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系统平台实现实时顺畅对接。

2、拥有实体卖场的展示或仓储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含);

3、经营政采云平台所展示的前四类品目中各单一类商品不少于800个,经营商品总数不少于4000个;

4、承诺所提供的商品为同期市场主流商品,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及其在非政府采购渠道的价格;

5、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和物流配送能力,能提供快速的供货和优质服务。


(四)供应商服务要求:


供应商均要求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对省本级用户需求具有快速反应、供货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承诺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供货及商品质保期内5*12小时现场服务工作制,7*24小时电话支持,4小时到达现场,8小时解决问题。


(五)履约的监督及违约罚则


1、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等进行调查核实,一旦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将根据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投诉情况,通过网上超市(大卖场)商品价格比对系统等进行调查核实,一旦发现供应商违反报名文件要求及其承诺、未及时调整供货价格,将按如下处理办法执行:

a、发现一次,暂停入围资格一个月且扣除诚信分10分,并予以网上通报;

b、发现两次,暂停入围资格3个月且扣除诚信分20分,并予以网上通报;

c、发现三次或三次以上,取消其入围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提请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单”或“黑名单”,并予以网上通报。


(五)保证金:


1、参加承诺入围供应商须交纳保证金,标项一或标项二: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1004794112101

2、保证金以汇票、电汇、支票、网银方式于2016年11月25日17:00前交至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若以电汇、网银方式交纳的,请将电汇底单复印件、网银电脑打印凭证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采购中心服务台开收据。

3、入围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机构签订《2017-2018年度浙江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时,原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协议书有效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还。


(六)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6年11月25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


(八)承诺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承诺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8日9时至10时;

2、承诺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承诺文件将不予接受。


(九)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杨连娣;联系电话:0571-88900116;传真,0571-88907751;

政采云联系人:金永新,金驰家;联系电话:18651666966,15397080075;


三、评审及入围原则


(一)评审委员会


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供应商承诺报名文件进行审查、询问和比较等。评审委员会由政府采购专家组成。


(二)入围原则


采用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具体如下:

(1)供应商须符合本通知“供应商承诺入围须知第四条”资格条件;

(2)对报名供应商基本规模、商品物资供应情况、信息化管理情况、售后服务保障、物流配送保障等相关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其中相关信息由供应商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经评审专家审核后推荐,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四、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承诺入围的解释权均属于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定稿2017-2018年度浙江省网上超市承诺入围报名文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14日